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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办理机构:各县(市、区)地方税务局

2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、《福建省房产税实施细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

3、办理条件:缴纳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

4、需提交材料:(1)《报批类减免税申请表》

        (2)财务会计报表、纳税申报表

        (3)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

(4)其他有关材料

5、投诉电话:

新罗2212442、漳平7530281、永定5835410、上杭3842373、武平4836999、长汀6833001、连城8916058;龙岩市地税局:2258561。

·会计报表附注(新会计准则适用一般企业)
·报批类减免税申请表
·福建省地方税(费)纳税(费)申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