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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单位:新罗区工商局

登记事项

个人独资企业登记(新罗区)

依据

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

登记程序

窗口受理、审查-核准-窗口发照(一审一核制)

条件

1、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;

2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;

3、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;

4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;

5、有必要的从业人员。

申报材料

1、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;

2、投资人的身份证明;

3、经营场所证明(含实地勘察报告)

4、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;
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;

6、工商所初审报告;

7、其它有关文件、证件。

承诺时间

5个工作日

收费标准

 

开业:300

年检:50

补照、换照50

副本费10/

 

·W0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(3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