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机构:新罗区畜牧水产局
设定事项名称
动物诊疗许可证(新罗区)
(告知承诺制)
设定依据
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规定》
审批条件或标准
1、动物诊疗相适应的兽医技术人员
2、具备相应的动物诊疗设施
3、有门诊、处方、药房、检验及作业人员等与诊疗服务机关的内部管理制度
有无数量限制及
分配数量的办法
无
审批程序
窗口受理、审查——现场勘验——窗口发证
申报材料
1、相应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
2、取得《动物疹疗许可证》的告知承诺书
3、健康证明
4、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相片2张
承诺时间
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(1992)价费字452号单位:100元/证;个人:50元/证
窗口联系电话
25291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