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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龙岩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三级、四级、暂定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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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房审〔2008〕3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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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岩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开发企业: 根据《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、《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经对三级、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龙岩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三级、四级、暂定房地产开发资质检查结果合格,现予以公布。
附表:龙岩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结果汇总表。
龙岩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 0八年十月二十二日
附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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